安倉人權政策
本公司支持並遵循《世界人權宣言》(UDHR)、《聯合國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國際勞工組織核心勞動標準》(ILO Core Conventions)等國際人權準則。公司承諾不因種族、性別、年齡、宗教、政治立場、婚姻狀況、身心障礙或其他身份因素而歧視,確保所有人享有平等機會與待遇。
依《安倉人權政策》及相關內部規範,公司設有員工申訴信箱、專線電話與電子郵件等多元溝通管道,員工與求職者得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反映意見或申訴事件。所有案件均由專責單位依正式流程受理,並以不公開程序調查,確保處理之公平、公正與保密。
公司訂有《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設有專線電話與電子信箱受理申訴。發生性騷擾或疑似案件時,立即組成申訴處理單位並啟動調查,女性成員比例不少於二分之一。申訴事件應自提出翌日起兩個月內結案,若經調查屬實,依《工作規則》及《員工獎懲辦法》辦理懲處。
依《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規範》推行職場暴力防範措施,以保障員工在執行公務或工作因素下於工作勞動場所不受任何形式之身體或精神之不法侵害。員工若發現任何肢體、心理、語言或性騷擾等情形,得向人資部門反映或撥打申訴專線,並將依保密程序調查;若屬實則依公司規章辦理懲處。